政策类别: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政策级别:省级企业
成立年限:不限
要扶持行业:制造业, 其他行业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支持方式:评选认定
归口部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摘要

项目符合《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投资导向,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应依据产业政策,取得备案或核准的审批手续,并处于开工在建阶段。

主要申报条件

  一、目范

  重点遴选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的有利于推进设备换新、机器换工、生产换线、产品换代,体现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  

  (一)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以智能制造为重点,引导带动企业利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实施“三化”(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升级改造和“机器换工”,推进传统产业培育竞争新优势。  

  (二)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以扩大生产规模为重点,组织实施符合市场需求、具有竞争优势的产能扩张项目,增强短板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畅通产业链、供应链。 

  (三)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以替代进口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工艺、材料等“卡脖子”瓶颈制约,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高级化,提升工业发展基础能力水平。  

  (四)工业园区标准化改造。以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为重点,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提升,促进产业集聚、产城融合。  

  (五)其它。制造业新业态新产业增资项目及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项目。 

  二、目条件

  (一)产业项目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2.项目应为福建省内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依法办理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且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3.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下同)投资500万元以上。  

  4.项目已填报纳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由属地工信部门负责填报),并按规定纳入统计部门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二)工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按照《关于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改造升级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投资〔2020〕204号)有关要求执行。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A4格式,见附件1)和《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A3格式,见附件2),连同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应加盖公章,电子版除表格文档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纸质件扫描文件),报送厦门市工信局;其中,2020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申报结转的,仅报送《汇总表》。  

联系方式

申报热线:189059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