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补贴又来了

又要有一大波人要多一笔钱啦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可以申请的?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

自规定时间起(研究生自2017年7月10日起、本科生自2018年11月26日起),新引进到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含民办非企业)、驻厦省部属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且符合条件的人才。

未在规定期限内(即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报条件

❶具有厦门户口;

❷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❸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❹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申请时限

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厦门企业补贴又来了-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可以申请厦门政府项目补助的-厦门企业政府奖励补贴项目申报

10000元补贴

●申请对象

2020年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事关系入厦,自毕业生正式接收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申报条件

❶2020年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❷同时满足其它条件

具有厦门户口;

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提醒:目前这个补贴没有讲2021的毕业生

2020年的毕业生在2020年落户的才有资格领取~本地户口也可以!要在落户的一年内申请哦~

技能培训补贴

厦门企业补贴又来了-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可以申请厦门政府项目补助的-厦门企业政府奖励补贴项目申报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申领

1、依法参加厦门市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办理异地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厦门市的企业职工,其在异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计入累计缴纳时间。

2、申报起一年内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

注意: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

关注 厦门本地宝 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关键词【技能补贴】,查看那些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上!

•技能提升补贴有多少?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按证书等级分为三档: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厦门紧缺工种补贴额度为;

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

•申领次数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已享受高等级别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别技能提升补贴。每一自然年度劳动者最多享受两次技能提升补贴。

劳动者取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证书,《厦门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实施细则》下发实施前,个人已获取过职业培训鉴定补贴的,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文件下发实施后,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不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以工代训补贴

面向企业!个人无法申请

●补贴范围和标准

1、实施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扩岗招工,对我市参保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度内新吸纳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我市办理实名制登记管理且处于连续失业登记状态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四类重点人员”),根据吸纳人数和对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月数,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实施困难企业稳岗以工代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导致停工停产的中小微企业,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申请补贴月份中均在岗的职工人数,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其中,困难企业年内新吸纳的“四类重点人员”,按照上述第1条标准补贴。

●申请条件和要求

❶新吸纳劳动者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吸纳的“四类重点人员”。

其中: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业登记人员以我市就业系统、失业登记系统以及就业困难群体实名制系统实时数据为准;

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指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登记毕业时间为准。

❷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纳入补贴月份统计人数的新吸纳劳动者或困难企业职工均应处于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状态。

❸同一企业或同一职工只可享受一次以工代训补贴。以工代训计入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劳动者每年三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总次数(按一次计)。

注意: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3月

福建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

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发放原则、标准和列支渠道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列支渠道。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创业场地补贴

•补贴标准

第1-12个月:600元/户.月

第13-24个月:400元/户.月

第25-36个月:300元/户.月

同一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同一经营实体或同一经营场地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的创业场地补贴。

•补贴条件

1、经营实体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等)必须是自主创业扶持对象。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厦门市户籍的下列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农村富余劳动力 ③未就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④未就业的复退军人或驻厦部队随军家属

2、经营实体必须是指在2014年7月1日之后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18年12月规定,具体以现行时间标准为主)

3、经营实体自税务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自主创业奖励

•奖励条件

1、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等)必须是自主创业扶持对象。自主创业扶持对象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厦门市户籍的下列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农村富余劳动力 ③未就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④未就业的复退军人或驻厦部队随军家属

2、经营实体必须是指在2014年7月1日之后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经营实体自税务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

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奖励条件

1、经营实体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等)必须是自主创业扶持对象。自主创业扶持对象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厦门市户籍的下列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农村富余劳动力 ③未就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④未就业的复退军人或驻厦部队随军家属

2、经营实体必须是指在2014年7月1日之后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经营实体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新吸纳本市户籍人员就业12个月以上。

4、新吸纳本市户籍人员,是指新创办经营实体在2014年7月1日之后招用的,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本实体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本市户籍人员。补缴社保的月份不算作连续工作月份。同一本市户籍人员在同一新创办经营实体只能享受一次的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5、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新创办经营实体(即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一致的企业,如劳动派遣公司、人才服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顾问公司等),不能享受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奖励标准

每吸纳1名给予2000元。同一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同一经营主体或同一经营场地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的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创业项目奖励

•奖励条件

经市创业指导专家评审进入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给予入库项目奖励。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中的创业项目被5人以上采用的,给予优质项目奖励。

•奖励标准

入库项目奖励标准为:2000元/个;优质项目奖励标准为:5000元/个,并向社会重点推介。

企业稳岗补贴

•哪些企业可以申领稳岗补贴政策?

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厦门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以申请领取稳定岗位补贴。

企业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入政务公开--网上公示--稳岗补贴公示中,查看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公示信息,查询是否符合申领上年度稳岗补贴条件。

•稳岗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企业如何使用?

额度:补贴金额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用途: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资金

(一)企业基本条件

1.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 已完成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

4. 信用良好,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且无涉黑涉恶行为。

(二)骨干人才

1. 职务: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技术职务(或在重要技术岗位任职),与所在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2. 年薪:年薪达到社平工资3倍及以上,且未获评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评选的高层次人才;

3. 时间:2018年2月1日政策发布之日后,首次来厦就业的为新引进人才;此前已在厦就业的为存量人才;

4.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专业为数学类、物理学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或其他涉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软件相关专业。

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分类参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通过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5. 补贴标准:

厦门企业补贴又来了-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可以申请厦门政府项目补助的-厦门企业政府奖励补贴项目申报

新引进人才按照以上标准兑现,存量人才按照以上标准的80%兑现。

(三)重点储备人才

新就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按厦委发〔2017〕16号等文件规定享受相应补贴;新就业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按厦委组〔2018〕151号等文件规定享受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