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倡春节期间非必要不流动。企业员工必须离厦或来厦的,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厦企业员工离厦返乡注意事项
(一)关注返乡目的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如返乡目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建议不返乡。如必须返乡,建议先了解目的地的防控和封闭管理规定。
(二)加强返乡前的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就诊,并向企业报告就诊结果。
(三)春运期间(1月28日-3月8日)离厦返乡或离厦外出,目的地为省外的,应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出行;目的地为省内的,暂不要求持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出行。(厦门市核酸检测受理机构见附件)
(四)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企业员工,建议留厦就地过年。需返乡的,须加强个人健康监测,落实核酸检测要求;返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返乡后不聚集、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春节期间员工家属来厦注意事项
(一)企业员工家属来厦之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来厦。如必须来厦,中风险地区来厦的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高风险地区来厦的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由企业负责向员工居住地所在的村(居)委会报告落实管控,并收集管控落实情况。
(二)属境外来厦的,按照入境人员疫情防控规范,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居家观察应符合一人一室一卫的要求,并落实14+7期间的相关检测措施。
(三)如果来厦前属于曾经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须在当地接受医学观察满21天、按规定解除医学观察后,持当地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方可来厦。来厦前向企业报备。
(四)春运期间(1月28日-3月8日),从国内省外低风险地区来厦的,须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省内低风险地区来厦的,暂不需要持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向企业报备到达日期,由企业负责告知我市疫情防控要求。
(五)企业员工家属来厦后应严格遵守我市防控要求,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就诊,如实通报14天内的旅居史,并向企业报告就诊结果。
三、员工节后返岗注意事项
(一)返厦时如出发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须在当地解除中高风险地区管控后方能返厦,并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二)返厦前如属于曾经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须在当地接受医学观察满21天、按规定解除医学观察后,持当地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方可来厦。来厦前向企业报备。
(三)如返厦前在当地未进行核酸检测,由企业负责督促员工在返厦当日、最迟次日到我市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出来前尽量居家不外出,外出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我市核酸检测机构见附件)
(四)返厦后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就诊,如实通报14天内的旅居史,并向企业报告就诊结果。
四、其他事项
防控要求如有新的调整,我局将及时通告。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防疫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