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厦门市工信局国内市场开拓扶持政策

政策级别市级

成立年限:不限

主要扶持行不限制

业规模: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支持方式:评选认定

归口部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摘要

我市工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食品、纺织服装、轻工产品等消费类产品,各种新材料产品,汽车、船舶、航空器材、工程机械、输配电、智能装备及机器人等机械装备类产品,电子信息产品(不含软件产品)。

主要申报条件

  一、《目品范

  我市工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食品、纺织服装、轻工产品等消费类产品,各种新材料产品,汽车、船舶、航空器材、工程机械、输配电、智能装备及机器人等机械装备类产品,电子信息产品(不含软件产品)。

  二、申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设立、守法经营、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工业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均可申报; 

  (二)企业及其产品法定证照齐全,具备生产和供货能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惩戒范围且无涉黑涉恶行为; 

  (三)申报产品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质量稳定可靠;对有强制性认证和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产品已通过认证并获证。

支持方式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网上申

  申报的单位登陆“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http://ixm.xm.gov.cn/)→“i工信”→“数据报送”,注册法人账号(已注册过企业无需再注册),登陆后选择“地产工业品目录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厦门市地产工业品目录申请表》,其中:提供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产品检测报告的企业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提供非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产品检测报告的企业按照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间(二)要求在初审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

  (1式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1. 厦门市地产工业品目录申请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下载打印盖章);

  2. 产品检测报告(其中药品或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相关生产资质、产品检测报告、GMP认证扫描件等); 

  3. 产品标准、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认证证书等扫描件。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接收地址系统将短信通知初审通过企业,请企业确认申报材料上联络人信息准确无误。

  (三)审查 

  实行“全年申报、定期审核、阶段入库”的原则。收到企业申请后,根据企业申请情况,阶段性地集中对地产工业品目录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原则上每月审核一次,每季度集中公布新增目录名单。

  (四)公示

  拟新增地产工业品目录名单通过市工信局官网(http://gxj.xm.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市工信局厦门市地产工业品目录。

联系方式

  (一)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的产品优先列入我市“地产工业品目录”;

  (二)如发现虚报、假报等弄虚作假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后,将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取消纳入“地产工业品目录”资格,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