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现将兑现2021年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兑现范围。本次政策兑现涵盖《若干措施》中的新药研发奖励、仿制药研发奖励、药物及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产品国际认证、销售收入奖励等,详见附件。
2.兑现形式。通过“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系统上传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和信用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2”)。
3.截止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24时截止。
4.注意事项:
(1)上传的佐证材料必需清晰,不清晰看不清楚视为无效材料。材料上传经审核后,不能再修改,各类资助奖励所需的佐证材料说明见“附件3”。
(2)请各单位于3月23日前,将单位名称和单位统一信用代码等信息填写至单位信息汇总表(附件4)后发送至邮箱kjj_zrz@xm.gov.cn,以便提前进行信用查询,争取早日拨款。
(3)申请成果转移转化奖励、临床试验服务奖励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由市科技局科技项目审计合作单位出具,审计单位详情及联系方式见附件5。
(4)医疗器械国际认证奖励中,医疗器械的认证类别按照进口国的准入标准进行分类,如美国FDA Ⅱ类、欧盟CE Ⅱb类。
(5)临床试验服务奖励仅限具有临床试验资质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