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A企业年收入1000万元,年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他费用成本800万元,如果未享受加计扣除,其应缴企业所得税为(1000-100-800)×25%=25万元;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2017年度之前的应缴企业所得税为(1000-100×1.50-800)×25%=12.5万元;2018年度及之后应缴企业所得税为(1000-100×1.75-800)×25%=6.25万元。
企业从该政策获得的实惠一目了然:研发费用越高,加计扣除后企业纳税基数越低,企业缴纳所得税越少;新政实施后,加计扣除比例再提高,企业纳税基数更低,企业缴纳所得税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