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精神,落实“以产引才、以才促产”的理念,根据《福建省工信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科技〔2020〕166号)和《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闽人才〔2020〕3号),现将开展第二批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通过支持一批高技术、高成长、强引领的团队,培育出一批实体经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本次遴选的团队,其所在企业一般应为初创期或成长期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不超过20个产业领军团队。原则上全省入选的团队中,厦门不高于10%,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和平潭的总量不低于20%。

  三、申报资格条件

  (一)团队的项目或成果应属下列领域之一:

  1.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节能环保及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

  2. 省市两级中长期规划明确的重点发展领域;

  3. 省市两级新引进重大项目。

  (二)团队领军人才须符合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基本资格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外国专家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

  2. 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副总及以上的高级管理职务或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3年以上;

  3. 近3年应缴工薪个人所得税额每年不低于10万元;

  4. 符合省级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三)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并满足以下条件:

  1. 除领军人才外,团队应拥有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具备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专业人才,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 团队第一、二核心成员此前一般应为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或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级技术或管理类职务3年以上,或曾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科技)项目的支持;

  3. 团队领军人才与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的稳定合作,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四)团队研发项目应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并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能填补国内空白;

  2. 可直接进行成果转化或已进入中试阶段,3年内能在福建省内实现产业化(生物与新医药类研发项目须进入临床试验阶段,5年内能在福建省内实现产业化),预期能在产业细分领域成长为国内乃至国际的领军型企业;

  3. 项目已完成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五)团队所在企业应为福建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成立1年以上;

  2. 具备股权投资条件,能接受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投资基金(名称暂定)的股权投资;

  3. 平均R&D(研究与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

  4. 领军人才或团队占有一定股份,团队成员在企业的工作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9个月(外国专家团队成员不少于2个月)

  四、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光盘2份)。

  1.《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表》;

  2. 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团队领军人才及所有核心成员的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台胞通行证),最高学历学位,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证明,学术成果(包括代表性论文论著、发明专利证书等),领导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等;

  (2)企业营业执照,领军人才(或团队)占有企业股份的证明材料(股权构成材料等),研发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和团队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全部追回。

  五、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企业按要求填写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表(附件1),做到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然后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含电子光盘2份)于1月13日之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同时将《福建省第二批产业领军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xmjxjcxc@xm.gov.cn。

  (二)市工信局对产业领军团队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上报省工信厅。

  (三)省里设立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工作联系会议,负责遴选和支持工作的协调、指导。成员单位由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和省委人才办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具体负责遴选和支持的日常工作。

  (四)遴选工作按以下程序开展:1.发布申报指南,组织推荐和初审,资格复审和公告,专业评审,尽职调查,综合审议;2.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候选名单,公示;3.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入选名单。

  六、政策支持

  根据《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闽人才〔2020〕3号)(附件5),入选团队可获得无偿资助。入选团队全体成员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另视团队情况分三档(300、500、800万元)给予补助,对能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实行“一事一议”,最高补助30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从省产业领军团队专项资金中安排。同时,入选团队还可享受项目倾斜、股权投资等支持。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少波、林跃宗;联系电话:289677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9室

  E-mail:xmjxjcxc@xm.gov.cn

  附件:

  1. 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申报表

  2. 福建省第二批产业领军团队申报名单汇总表

  3. 政策条款及有关说明

  4.《福建省工信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科技〔2020〕166号)

  5. 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闽人才〔2020〕3号)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