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为防止新冠肺炎病毒由物及人传播,我市在湖里和海沧各选择一个企业冷库改造为集中监管仓。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市财政局及时下达湖里区和海沧区各2000万元的应急补助资金,并在市市场监管理局部门预算中安排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应急经费500万元。
据了解,市财政局在第一时间到两个集中监管仓调研,与现场工作专班和冷库运营企业就相关费用进行梳理和深入研究,就集中监管仓建设和运营所需费用机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此外,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创新研发“厦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系统”,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从抵厦到入厦生产、流通、销售的全覆盖、全链条、一体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