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二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今年将以项目制方式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旨在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促进质量创新,提升质量水平。现就公开征集 2021 年度质量提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提升项目申请类别
1.质量攻关提升。以全市重点产业、行业、区域、产品(服务)质量提升为切入点,综合运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品牌培育等手段,瞄准关键共性质量问题实施质量攻关,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
2.质量监测评价。以各行各业各个领域为对象,开展质量状况和满意度测评分析等,形成数据翔实、参考性强的报告,作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决策依据。
3.质量经验推广。结合实际,在特定行业、产业、区域内,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研究、培训和试行,总结行之有效的先进做法,为在相关行业、产业、区域进一步推广提供经验参考。
4.质量政策研究。结合我市开展质量政策制度前期研究、宏观质量评价指标研究、质量交流合作机制研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研究等,研究成果可为各部门制定质量发展政策提供价值参考,
二、2021 年度质量提升项目立项重点
1.重点产业、重点行业质量提升项目。围绕我市千亿产业链、优势特色行业、“三高”企业、“四新”经济等,能够提升产业能级和行业整体水平、助力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提升项目。
2.区域质量提升项目。围绕六个区、重点园区、特色村镇等,能够解决区域质量问题短板,提升区域质量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提升项目。
3.中小企业质量提升项目。围绕中小企业存在的质量管理水平偏低、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和服务竞争力不强、质量技术基础薄弱等共性问题,能够助推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提升项目。
三、工作要求
1.全市具有质量提升相关研究和服务能力的行业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专院校等有关单位,均可围绕市委、市政府 2021 年度中心工作和《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8〕12 号)明确的质量提升行动任务,提出紧扣我市实际的质量提升项目。
2.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并于2021 年 4 月 15 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递交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申报项目一般要求在 2021 年10 月 31 日前完成。
3.市市场监管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依据立项依据是否清晰,实施方案是否合理,经费预算是否可行,结合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等预期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 2021 年质量提升项目立项名单并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市市场监管局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指导,并在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
四、2021 年度质量提升项目的扶持政策
对于入选立项名单的 2021 年度质量提升项目,市市场监管局将与项目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根据财政经费总体安排予以经费扶持,项目经费拨付和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每个项目平均 3 万元。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公益原则,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再对相关对象另行收费。
附件:厦门市 2021 年度质量提升项目申报书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