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工业增长若干措施》(同工信〔2020〕7号)的文件规定,现将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申报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奖励标准
对于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都比上年增加5000万至1亿的,按增加额的1.8‰给予奖励;增加1亿(含)至2亿的,按增加额的2‰给予奖励;增加2亿(含)至5亿的,按增加额的2.5‰给予奖励;增加5亿元(含)以上的,按增加额的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021年厦门同安区申报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厦门企业政府奖励补贴项目申报


二、申报材料
1、同安区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2020年1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2020年度《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B103-1表)或者2020年度《工业企业成本费用》(B103-2表)各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2019年及2020年度企业入库期完税证明原件(明细、汇总)各一份(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入库期纳税证明打印方式:登陆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点击:无纸化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实名认证后选择“缴(退)款时间为2020-1-1至2020-12-31”分别查询“打印格式(明细、汇总)”、点击“打印预览”后打印。
三、申报及审批流程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内容准备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30日前向辖区镇街提出申请。
2、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审核确定扶持项目和奖励金额后拨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