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由市工信局进行初核并推荐至工信部参与终审,初核指标体系如下: 

指标类别
重点领域 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分类条件(3选1)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专项条件(必备) 1、企业规模:注册满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获得福建省、厦门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重点推荐。
2、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4、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5、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6、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无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1、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填报:企业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需包含所需佐证材料),并于2021年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上传。   3、提交纸质材料:企业通过网上填报后,提交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现场拷贝电子版。   纸质材料包含以下内容,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   (1)封面(注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称、主导产品名称、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申报时间等信息)   (2)附件2:2021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不需胶装,单独提交,请与申报系统填报资料保持一致)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类条件&经济效益:   ①上年度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提交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研发费用等关键内容)、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两个年度)   ②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企业提交: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佐证材料;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研发费用等关键内容)、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两个年度);研发人员名单(包含姓名、部门、职务、学历)、2020年1月-2021年3月的社保缴交证明(汇总表,税务机构机器打印)、2021年3月研发人员社保缴交记录(详单);   (5)专业化程度:企业主导产品及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说明;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发布的官方文件或说明)   (6)创新能力:   ①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等);   ②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相关研发机构荣誉称号需提供官方证明文件)   ③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   (七)经营管理   ①商标注册证书(必须提供)   ②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产品生产执行的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关键页面)、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证明   以上②、③、④至少提供其中一项。   (8)相关部门认定的称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绿色工厂、质量标杆、《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入编企业、市级或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等,提供由颁发部门提供的官方文件)   4、提交时间及地点: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年5月7日-5月8日,材料报送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创业部(非矿大厦旁),同时请携带电子版资料进行现场拷贝,收件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奖励扶持   依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工信企业〔2019〕160号)相关要求(如有新规,从其规定),对获得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四、申报辅导联系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企业处   电话:2896786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创新部   电话:2233621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   2、2021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推荐2021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