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促进工业企业降低成本增产增效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1〕5号)有关“加大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和智能化转型”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开始,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可以项目或项目包为单位进行申报。
一、以项目为单位申报
对上年度设备投入(含软件、系统建设等技术投入,不含税)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智能化、数字化转型项目),按年度给予不超过设备投入10%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最高2000万元。“三高”企业的项目,为上年度设备投入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有关事宜-厦门企业政府奖励补贴项目申报
二、以项目包为单位申报
企业可将多个经备案(或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包进行申报,合并后的项目包若上年度设备总投入(含软件、系统建设等技术投入,不含税)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可按不超过设备投入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包累计补助最高2000万元。项目包申报确认后,不再新增其他子项目。
三、有关事项
(一)单家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两个技术改造补助项目,其中,最多申报一个项目包。
(二)内容相近、功能相似、场所相同的同一年度内实施的项目,企业不得人为拆分项目。
(三)技术改造补助资金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