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发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新标准GB/T45001-2020(等同采用ISO45001:2018)代替旧标准GB/T28001-2011(等同采用OHSAS18001:2007),为进一步做好政策兑现工作,现就《思明区质量技术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厦思政办〔2016〕97号)第六条第四款认证认可奖励规定的“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一次性奖励5万元”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申报范围
1.获得GB/T45001或ISO45001的单位均等同视为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的单位;
2.申请单位应于2019-2020年度取得GB/T45001或ISO45001认证证书,且申报时证书仍处于有效状态。
二、补充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6日-5月21日(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报材料
1.《思明区质量技术专项奖励资金认证认可奖励申报表》(附件1,由纳税所属街道盖章后提交至区科信局);
2.营业执照或机构设立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税务机关出具的2019年度纳(完)税证明原件;
4.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收款收据模板(附件2,需加盖公章)。
注:上述材料除收款收据外,需按顺序胶装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