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认定

“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认定
申报辅助热线:18905923515

专业化

专注核心业务,专业化生产,服务和配套等;

精细化

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等;

特色化

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生产特色产品等;

新颖化

新颖化即持久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

申报专精特新的好处

1、优先给予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最高可达到50万;

2、更易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可在专精特新企业与银行之间搭建小微企业贷款平台;

3、优先推荐参加工信部主办的“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专精特新的企业申报条件

1.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导向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重点认定软件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机械、轻工、电子、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

2.在厦门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即2017年1月1日前注册并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信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3.2018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1亿元人民币之间;

4.拥有“专精特新”产品(技术);

5.能够积极配合市经信局开展相关工作。

专精特新的企业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需符合“专精特新”定义的内容至少其中一项(见第五大点)。

2. 申报产品(技术)已投入批量生产一年以上(即2018年1月1日前已投入批量生产),同时应为2016年1月1日后开发的新产品(技术),要求企业对申报的产品(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且质量优良,无重大质量问题及用户投诉。其中,发明专利可以为已受理(受理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9年2月28日),其他专利类别均需为已取得相关证书。

3. 申报的项目在市场、质量、效益或发展等方面处于细分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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