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九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开展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服务〔2021〕484号)要求,我局将组织推荐申报第九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考核评价前八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方式及要求。申请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经信政法〔2018〕9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推荐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原则上应是“十四五”第一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对象。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提供)要求装订成册。各企业应如实填报有关数据,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光盘+纸质),光盘内容应包含一份申报材料电子档、一份申报材料扫描档及《管理办法》附件3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相关申报表格请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最新文件”栏目查找《管理办法》并下载。
二、前八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请前八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填报《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考核评价表》,以及工业设计中心参与国家、省、市工业设计大赛,“八闽杯”设计坊活动及“中国·海峡”工业设计大赛企业专家推荐情况等等。(《复核考核评价表》详见附件1、2,所有材料纸质及光盘均一式三份)。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我局截止受理日期为10月29日,复核评价工作截止受理日期为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