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现在还有很多人不清楚高新技术企业和双软认定企业两者之间的关系,其实,这样来说,无论是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还是双软认证企业都可以享受政府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好处。那么,高新技术企业和双软认定企业税收优惠两者到底哪个好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部分园区可获得1-20万元的奖励;

2、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经国家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在国家的一些扶持项目申报上有帮助,有的项目申请还强制要求必须有国家高新资质才能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和双软认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厦门企业政府奖励补贴项目申报

双软认定企业税收优惠:

1.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国家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或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实行”五免五减半”,其中第三至第五年已交的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征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3.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设立软件企业孵化器。对于进入孵化器的新创软件企业,政府在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补贴。

5.设立企业研发资金补贴奖励,重点对软件和高新企业进行扶持。

两者的区别: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在地方税务局备案后,企业所得税由原先的25%减少为15%。企业需要每年在税务局做高新技术企业备案,通过后,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

2、软件企业认定,在税务局备案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完五年优惠后,不再享受任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高新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照25%征收。

最后,经过上面的总结我们可以认识到高新技术企业与双软认定企业税收优惠各有不同,并没有存在两者之间哪个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