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是根据《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办法》的规定,指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经济和技术各项指标接近或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要求且在厦门市注册的企业。

申请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 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经营场所,申请备案时在厦门市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
  • 产品(服务)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企业拥有产品(服务)核心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
  • 近一年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不低于同期60%
  • 企业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递交的材料真实、可靠
  •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材料及评分

申请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并附加盖公章的科技人员信息表);

(六)经具有资质的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八)近一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