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1〕33号)中附件14《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厦门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按时完成申报。
一、网上申报地址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http://xmgl.kjt.fujian.gov.cn/loginSignout.do
二、业务申报咨询
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0591-87822912
福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0591-87305039
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2031327
厦门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2030591
三、注意事项
1.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经评估命名符合申报补助条件的第二至第六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已获得近5年一次性设备后补助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3.省级后补助资金少于10万元的当年度不予立项,可同下一年度后补助一并申请(两年可获省级后补助资金须不少于10万元)。
4.通知链接地址:
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110/t20211029_5752319.htm